2007年湖南全省范围内完成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工作
作者: 佚名 来源: 不详 时间: 2007-9-12 16:22:31
2007年1月23日至24日,湖南国税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全省各市州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征管科科长、计统科科长、稽查局局长,各县市区国税局局长,湖南税专书记、校长和办公室主任,省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周强为会议的召开专门发来贺信,充分肯定了2006年全省国税工作,并对做好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安亭作了题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国税事业和谐发展》的工作报告。会上,有5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还有5个单位的工作经验作了书面交流。省国税局副局长张社安作了总结讲话。
2006年,湖南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协调发展”的工作主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全省国税事业的协调发展。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6年,全省国税收入(含海关代征和车辆购置税)首次突破了500亿元大关,达509.07亿元,比上年增收79.17亿元,增长18.42%。税收征管秩序的整顿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通过深入开展宏观税负分析活动,累计查增查补税款32.53亿元,并整顿和规范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9个方面37类问题,建立了强化税收征管的宏观税负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四位一体”互动协作制度。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秩序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件,全省国税系统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8343户,共检查纳税人8603户,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7.04亿元;共清理欠税2.1亿元,有79个县(市、区)局实现了“零新欠”。两个文明建设成果丰硕。2006年,省国税局机关和14个市州国税局全部进入省文明委第二轮命名的文明单位行列,省国税系统连续6届(12年)被评为省文明建设先进系统。目前,全省国税系统共有2个中央文明委命名的“全国文明单位”、9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7个省级文明标兵单位,76个省级文明单位。
会议提出了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主题是“构建和谐国税”,要求全省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加强税源管理,深化征管改革,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税务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努力建设和谐的国税机关,营造和谐的税收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为加快富民强省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明确了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的基本目标: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总收入比2006年增长12%,达到538亿元的收入计划,努力争取实现总收入比2006年增长20%以上、增收100亿元的工作目标,80%以上的县市区国税局实现“零新欠”。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人机结合的执法责任考核,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全省范围内完成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工作,全面运行内河和公路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50%以上的单位实现数据质量“零差错”,综合征管软件等应用系统平稳运行。各市州国税局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县市区国税局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优良率达到95%以上。
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2007年要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收入和税源管理,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稳步发展;二是加强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工作,推动征纳双方良性互动;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激励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协作,推进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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