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咨询中心网通站
新闻资讯防伪税控财税资料法规中心国外税制专题导读专业培训会员专区 双线站 网通站 电信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启动时间问题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不详     时间: 2007-9-12 18:08:10

发文字号:国函[2004]794号发文日期:2004.06.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控收款机加强源监控的通知》(发〔2004〕4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函〔2004〕557号)下发后,各地税务机关在积极贯彻上述文件精神,着手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也询问推行工作的启动时间及有关工作的具体部署。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推行工作启动时间
    根据四部局联合文件的规定,控收款机生产企业必须通过信息产业部的资质审查,并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书方可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组织的招标活动。根据推行工作的职责分工,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将陆续分别出台《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控收款机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同时确定检测单位),《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等配套性文件。考虑到这些配套性文件以及资质审查、控收款机生产许可检测等工作需要相应的一段时间,为此,总局决定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的时间延迟到下半年,具体推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 总局有关配套文件和部署
    为了做好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除四部局联合通知外,总局的配套文件和措施包括:一是《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二是《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三是《控收款机产品选型招标范本》。《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是总局根据四部局联合通知精神,对税务机关推广应用工作做出的具体部署;《控收款机管理系统》是总局为实施控收款机统一管理而开发的后台软件(包括控初始化、购票写卡、控数据采集等),待软件开发完毕即下发各地税务机关使用;《控收款机产品选型招标范本》是总局为规范各地选型招标工作提供的一个统一的招标范本。
    三、 严格工作纪律
    为了保证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纳人合法权益,推行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一)在总局未对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前,各地不得开展控收款机推广和试点,已经开始的应立即停止;在国家质检总局未正式颁布获得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名单前,各地不得进行控收款机选型招标。严禁继续让纳人购买非国标产品。
    (二)关于使用控收款机系列产品开具货物运输统一发票问题,总局将单独做出具体部署,各地应按统一要求实施,不得自行其是。
    (三)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未正式颁布《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控收款机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并确定检测单位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任何单位出具的资质认定和检测结果不予承认。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文章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CTC集团  CTC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CTC招聘  联系我们  About CTC Online ICP备06008628号
任何机构与个人网站引用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本站法律顾问:庄毅雄 网站证书
Copyright © 2007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